BAM撞擊感度儀的標準化操作流程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步驟:
一、準備工作
1.檢查設備:確保
BAM撞擊感度儀的主體結構,包括電磁釋放裝置、遙控裝置、導軌和滑道、標準落錘、安全防護箱、擊砧、圓柱體、導向環、定位環等部件完整且功能正常。
2.準備試樣:
對于粉末狀樣品,使用容積為40立方毫米的圓筒量器(直徑3.7毫米,高3.7毫米)量取。
對于糊狀或膠狀樣品,用同樣容積的圓筒管插入樣品中,取出后將多余部分刮平,然后用木條將試樣從管中擠出。
對于液體樣品,使用容積為40立方毫米的移液管量取。
二、放置試樣
1.放置裝置:將撞擊裝置放在主擊砧上,確保裝置穩固。
2.安裝試樣:
對于粉末、糊狀或膠狀樣品,輕壓上面的鋼圓柱體直到它與試樣接觸,但不壓平。
對于液體樣品,讓液體充滿下面的鋼圓柱體與導向環之間的槽,并借助測探規使上面的鋼圓柱體下降到距離下面的圓柱體2毫米處,用橡皮圈固定住。如果毛細作用使試樣從套環頂端滲出,應擦拭干凈后重新裝入試樣。
三、調整落錘
1.安裝落錘:按照試驗需求將相應重量的落錘安裝于導軌上。
2.提升落錘:啟動減速電機,將落錘提升裝置整體移動至落錘上方,使電磁鐵連接的卡銷劃入到落錘上的拉頭孔內。此時電磁鐵處于斷電狀態,落錘提升裝置與落錘是連接鎖緊狀態。然后控制減速電機向上提升,將落錘整體提升至試驗所需高度,可以按照指針所指標尺數值來控制。

四、執行測試
1.安全防護:關上保護罩,確保操作者安全。
2.釋放落錘:使用遙控裝置或手動方式釋放懸掛在所需高度的落錘,使其自由下落撞擊試樣。
3.記錄結果:觀察并記錄試驗結果,包括是否發生“爆炸”、“分解”或“無反應”。
五、重復試驗與結果評估
1.重復試驗:
如果在某一撞擊能水平下觀察到的結果是“爆炸”,則逐級降低撞擊能繼續進行試驗,直到觀察到“分解”或“無反應”為止。在這一撞擊能水平下重復進行試驗,如果不發生爆炸,則重復到總次數六次;否則,再逐級降低撞擊能,直到測定出極限撞擊能為止。
如果在某一撞擊能水平下觀察到的結果是“分解”或“無反應”,則逐級增加撞擊能繼續進行試驗,直到第一次得到“爆炸”的結果。
2.結果評估:
在某一特定撞擊能下進行的最多六次試驗中,如果有任何一次出現“爆炸”,則記錄該撞擊能。
如果在六次試驗中至少出現一次“爆炸”的較低撞擊能是2焦耳或更低,則試驗結果為“+”,表示物質太危險,不能以其進行試驗的形式運輸。反之,則結果為“-”。
六、結束與清理
1.關閉設備:測試完成后,關閉電源和遙控裝置。
2.清理現場:將試樣和撞擊裝置清理干凈,并放回原位。
通過遵循上述標準化操作流程,可以確保BAM撞擊感度儀的準確性和安全性,同時提高測試結果的可靠性和重復性。